Sutherland

陈克斯 (Christopher J. Chan)

陈克斯 (Christopher J. Chan)

辩护律师
亚特兰大
电话:404.853.8049
电子邮件:chris.chan@sutherland.com

陈克斯是顺德伦知识产权业务实务组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actice Group) 的成员,执业范围涵盖知识产权法的所有方面,包括知识产权组合管理与战略、收购、鉴定、尽职评鉴、许可及相关诉讼。他精通于专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取得与执行,且在众多技术领域均拥有丰富经验,其中包括财务交易系统、计算机和软件、物流系统、电信、纺织和高性能材料、过滤系统、发电和电力控制、机电设备和医疗设备。
此外,中国经济和制造能力的增长促使许多美国企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中国扩张。因此,陈克斯的大量工作是代表在华开展业务的美国客户以及在美开展业务的中国客户的知识产权利益
在进入法学院之前,他是 Babcock & Wilcox 的一名工程师,负责解决多种发电产品与热传递、结构及材料有关的客户问题。
他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执业。

代表经历
陈克斯在许多类型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事务中代表客户,包括
■代表财富 100 强公司实施专利收购战略。&#
■成功代表一家医疗设备制造商执行和许可关键专利。
■制定和实施针对攻击性较强专利持有公司的战略。
■为众多处于起步阶段的公司提供咨询并制定综合知识产权战略。
■为寻求进入美国市场的各种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职业与社区活动参与情况
■乔治亚州亚太美国律师协会 (Georgia Asian Pacific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GAPABA) 成员
■知识产权所有人协会亚太实务委员会成员 (Asian Practice Committe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wners Association)
■乔治亚州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分会和技术分会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Section and Technology Section, State Bar of Georgia) 成员
■全美华裔组织乔治亚分会 (Organization of Chinese Americans, Georgia Chapter) 法律顾问
■乔治亚州立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顾问委员会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visory Board) 成员
■曾担任乔治亚州立大学法学院毕业生领导委员会 (Graduate Leadership Council) 主席,现担任班级代表
■Buckhead 工商协会 (BBA) 领导学院 (Buckhead Business Association (BBA) Leadership Institute) 成员和提名联合主席
■木偶艺术中心 (Center for Puppetry Arts) 委员会成员

最近发表的文章和演讲
■合著 “Guidance on a Patentee’s Provisional Rights”(专利所有人暂准权利指导),IP Law360(2008 年 10 月)
■在上海律师协会发表题为 “Intersection of Antitrust and IP Law: U.S. Perspective”(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交叉:美国视角)的演讲(2008 年 10 月 17 日)
■在乔治亚州立大学法学院公司知识产权圆桌研讨会上发表演讲(2008 年 9 月 9 日)
■在第 22 届技术法协会 (Technology Law Institute) 年会上发表演讲(2007 年 10 月 30 日)
■发表题为 “Corporate IP Management in the U.S. and China”(美国和中国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演讲(2007 年 10 月 21–22 日)
■在中国第二届企业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上发表演讲(2007 年 4 月 26–27 日)

主要执业领域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能源
知识产权诉讼
医疗设备
专利
专利–电子、计算机和软件
专利–机械工程



学历
1998 年从乔治亚州立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博士学位
1990 年从乔治亚理工学院获得机械工学学士学位



律师资格
乔治亚州
美国专利商标局